当前位置: 首页> 优质房源> 正文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山庄B栋第二单元706房的郑志斌,琼山法院催你尽快履行法律义务(8864)

admin 2025-05-15 160

照片

被执行人:郑志斌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362501****4438

住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山庄B栋第二单元706房

案情介绍:关于申请执行人文昌潭牛六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志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3)琼0107民初720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4)琼0107执88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向申请执行人文昌潭牛六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640元及违约金(计算方法:以被告欠付款1364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付);二、向申请执行人文昌潭牛六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本案执行费104.60元。

联系举报电话:苏祥虎法官(0898)65873365

同类文章
  • 最新文章
  • 热门文章
  • 随机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