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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速看,交定金需冷静!男子因冲动交5万定金,面临“钱房两空”…

admin 2024-12-0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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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看房晚上刷卡

交定金后意识到“有点冲动”

申请退款遭拒

开发商决定延期处理

催款函4月22号到手

物流显示4月3号被取走

去年12月,先生和妻子一同在长沙岳麓区的依云曦城楼盘看房,当天晚上在置业顾问的引导下,就缴纳了5万元的定金,并签下了认购协议书。

交完钱后,谌先生夫妇才意识到这笔消费有些“冲动”。商量了几天后,他们向置业顾问提出了退费的申请。

这时,谌先生才仔细翻看当天签订的那份认购协议,发现协议中的确有关于“定金不退”的相关条款。

认购协议中规定定金不退

经过协商,楼盘方决定对谌先生的购房延期,无法退款的谌先生也只得无奈接受。而今年直到4月22号,他突然收到了楼盘开发商寄来的一封催款函。

错过开发商延期付款的截止期限这样的情况,不仅让谌先生夫妇的5万元定金无法退回,而且连购房也被终止,甚至可能被追究逾期责任。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25日中午,记者陪同他们来到了楼盘的营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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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得知

催款通知被滞留近20天

开发商已发出挞定函

购房人面临钱房两空

双方协商未果

律师提醒谨慎考虑后再交款

谌先生希望,针对此事尽快找到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问题。

根据开发商提供的物流信息,4月3号已经抵达谌先生小区的催款函,为何迟迟没有抵达他的手中?谌先生随后来到了他们小区的快递代收点进行询问。

这份重要的催款通知,在快递代收点滞留了近20天,时间的误差让谌先生陷入了被动局面。

因为没有及时交付后续房款,几天前,谌先生又收到了楼盘开发商寄来的“挞定函件”。

开发商方面表示,这份挞定函意味着开发商拒绝退还谌先生的5万元定金,双方的认购协议也将以谌先生违约而终止。对于开发商方面的处理方式,谌先生并不认同。

谌先生因当初消费太冲动,引发了这一系列的麻烦。目前,他正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双方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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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谨慎交定金

房产“退定”引发诸多纠纷

广东东莞出台“两天冷静期”

专家探讨:消费者应保持冷静

商家可考虑提供冷静期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因购房者“冲动消费”缴纳定金后,与地产商引发“退定”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

众所周知,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诸多商家在网络消费中已经开始推行“七天无理由退款”这样的制度,消费者在消费行为中获得了冷静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后续的纠纷。

那么,对于买房这样的一件人生大事,这样的模式是否可行?针对这一话题,记者与律师、专家进行了探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对此,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黄康律师呼吁购房者在签约前更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理性购房。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下,购房者在认购过程中处于各种原因引发的“退定”纠纷屡见不鲜。

众多的“退定纠纷”案例中,购房者退定的原因各有不同,包括个人贷款问题、购房资格问题、资金周转问题等购房者主观因素,也包括地产商承诺无法兑现、宣传与实际不符等其他因素。

而这类问题最终的解决往往完全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并没有明确的参考标准。

记者了解到,为避免冲动购房导致的退定金纠纷,2019年3月起,广东省东莞市出台了一项“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的新政策,为的就是给买受人提供一个冷静期和缓冲期,避免非理性购房风险,以最大限度减少后续合同纠纷。

对于这样的模式,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国玮提出了他的看法。

他表示,目前“消费者冷静期”的模式,已在网络消费中被广泛实践运用。对于广大购房者而言,保持自身的冷静意识,才能成为有着高质量决策能力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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