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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熙:《朱瑞熙文集(全八册)》第五册学术论文
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
陈亮与科举
陈亮是南宋时代一位杰出的思想家和文学家,他所提出的经世济民的“事功之学”,坚决抗击金朝南侵和恢复中原的主张,所撰感情激越豪放的词作,气势纵横、笔锋犀利的政论等等,都给后人留下一份珍贵的遗产。
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陈亮屡次参加科举考试,以便取得一官半职。但他对科举制度有独特的看法,既不全盘否定,又主张改革其弊病,还亲自撰写了一些标准体式的文章和相关段落,客观上促进了科举文章的逐步定型。
一、陈亮应举过程和应举目的
陈亮生活在宋高宗和孝宗、光宗朝。高宗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秋,陈亮20岁,与吕祖谦“同试漕台”[1],即赴两浙东路转运使司参加乡试(解试),不中。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九月,陈亮开始改名为亮(原名汝能),参加婺州乡试,考中第一名,成为“解元”[2]。次年春,陈亮赴临安府参加礼部试,又名落孙山[3]。淳熙四年(1177年)八月,陈亮参加国子监发解试,即太学解试,恰由秘书郎、点检试卷官何澹批阅陈亮的试卷,评价极低,决定黜落。此事对陈亮打击极大,陈亮“不能平”,“遍语朝之故旧”,说:“亮老矣,反为小子所辱。”这些话转辗传到何澹耳中,何澹不免记恨在心[4]。次年陈亮在所撰《上孝宗皇帝第三书》中,说自己在“去年一发其狂论于小试之间,满学之士口语纷然,至腾谤以动朝路,数月而未已。”他对自己的科举文章充满了信心,说:“使臣有一毫攫取爵禄之心,以臣所习科举之文更一二试,而考官又平心以考之,则亦随例得之矣。”[5]认为只要考官平心阅卷,公正评分,他的试卷肯定符合标准。陈亮的挚友吕祖谦曾写信劝慰他说:“试闱得失,想自见惯。然诸公却自无心,非向者之比,只是唱高和寡耳。……试闱得失,本无足论,但深察得考官却是无意,其间犹有误认监魁卷子为吾兄者,亦可一笑也。”[6]解释考官何澹在阅卷时,并不是有意黜落陈亮的试卷。确实,在当时试卷实行封弥、誊录、对读制度的情况下,何澹不可能专与陈亮为难,所以,有些考官还误以为国子监解试第一名的试卷就是陈亮做的呢。但陈亮既已到处发牢骚,难免传到何澹耳中,播下了与何结怨的种子。10年后,即淳熙十四年(1187年)春,陈亮获准免予解试,再次赴临安参加礼部试,“本有进拜之便”,不料“临试一病,狼狈拖强魂入院,仅而不死,仓皇渡江”。其弟“接之江头,携持抵家,更一月始能啖饭”[7]。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春,陈亮又一次赴临安参加礼部试,终于榜上有名。五月,参加廷试,适遇光宗亲自出策题考试进士,策题主要是“问以礼乐刑政之要”。陈亮用“君道师道”回答说:
夫天佑下民,而作之君,作之师:礼乐刑政,所以董正天下而君之也;仁义孝悌,所以率先天下而为之师也。二者交修而并用,则人心有正而无邪,民命有直而无枉,治乱安危之所由以分也。
此时光宗与孝宗之间正有隔阂,光宗拒绝去重华宫朝见孝宗,百官屡次进谏,光宗不听,而陈亮在该策中又说:
臣窃叹陛下之于寿皇,莅政二十有八年之间,宁有一政一事之不在圣怀,而问安视寝之余,所以察词而观色,因此而得彼者,其端其众,亦既得其机要而见诸施行矣。岂徒一月四朝而以为京邑之美观也哉[8]!
光宗读了陈亮的这份对策,十分中意,“乃大喜,以为善处父子之间”。礼部奏名陈亮的试卷第三,光宗亲自擢为第一。这时,考官和光宗都还不知道试卷的作者是谁。及至揭开密封的试卷卷首和核对试卷编号,发现这位对策者正是陈亮,光宗喜不自胜地说:“朕擢果不谬。”所以,在赐给陈亮承事郎、签书建康军节度判官厅公事的官诰诰词中这样写道:
尔早以文艺首贤能之书,旋以论奏勤慈宸之听。亲阅大对,嘉其渊源,擢置举首,殆天留以遗朕也[9]。
这时,满朝官员都希望光宗和孝宗改善关系,要求光宗经常去重华宫朝见孝宗,但光宗对此举颇为勉强,因而赴重华宫也时断时续。陈亮的对策实际替光宗辩解,提出大可不必要求光宗每月四次朝见孝宗,这不过是从外在形式上为都城“美观”而已。所以,士大夫群体中不免有陈亮“阿谀上意”的说法。陈亮死后,陈傅良没有为他写祭文,可能与此有关。因为在绍熙四年九月,由于李皇后从中作梗,光宗改变了“朝重华宫”的打算,作为中书舍人的陈傅良甚至“引裾力谏”,但光宗不听[10]。
科举登第后,陈亮回到永康,忙于家祭和撰写向各方致谢的书信,绍熙五年(1194),突然去世[11]。
陈亮应举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一官半职,借此施展才能,实现抱负。他在给吕祖谦的一封信中写道:“亮本欲从科举冒一官,既不可得,方欲放开营生,又恐他时收拾不止……”[12]在乾道五年所上《进中兴五论札子》中写道;“今年春,随试礼部,侥幸一中,庶几俯伏殿陛,毕写区区之忠以彻天听。有司以为不肖,竟从黜落,不得进望清光,以遂昔愿……[13]希望在金榜题名后晋见皇帝,直抒胸怀,获得采纳,付诸实行,以奏肤功。其次是为荣宗耀祖,惠及同胞。陈亮在衣锦还乡时,其弟陈充“拜迎于境,相对感泣”。陈亮对陈充说:“使吾他日而贵,泽首逮汝,死之日,各以命服见先人于地下足矣。”[14]表示以后获得了高官厚禄,首先要将“恩荫”等好处给予陈充,使陈充也有一官半职,百年以后可以一起穿上官服到地下叩见祖宗。
二、对科举制度的独特看法
科举制度发展到宋朝,已经基本定型,并且成为统治者选拔官员的主要手段。科举考试的优点是不拘门第,公开考试,公开竞争,缺点是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还难以避免这种或那种方式的营私舞弊,如考官泄露试题,富者雇人冒名代考,拆换试卷卷首,试卷留有暗记等。对于宋朝的科举制度,陈亮在基本肯定的基础上,也指出其不足,甚至主张克服其弊端。他在《戊申再上孝宗皇帝书》中说:
本朝以儒道治天下,以格律守天下,而天下之人知经义之为常程,科举之为正路,法不得自议其私,人不得自用其智,而二百年之太平由此而出也。
他承认科举考试的主要课目经义为“常程”,科举考试是人们入仕的“正路”即正当途径,国家至此二百年太平无事也是“以儒道治天下”和“以格律守天下”的结果。不过,陈亮从北宋亡国和南宋中兴这桩关系到国家兴亡的重大历史事件,揭示广大士人不能发表己见和施展才能的恶果是:
至于艰难变故之际,书生之智,知议论之当正而不知事功之为何物,知节义之当守而不知形势之为何用,宛转于文法之中,而无一人能自拔者[15]。
书生即士人们只知道正议论和守节义,却不懂得什么是事功,也不懂得了解形势有什么用处,因此只能在法制中兜圈子,而难以自拔。
陈亮在《东阳郭德麟哀辞》中,又一次指出科举选士制度的局限性。他说:
国家以科举造士,束天下豪杰于规矩尺度之中,幸能把笔为文,则可屈折以自求达。至若乡闾之豪,虽智过万夫,曾不得自齿于程文烂熟之士。及其以智自营,则又为乡闾所仇疾,而每每有身挂宪纳之忧,向之所谓士者常足以扼其喉而制其死命,卒使造化之功有废置不用之处[16]。
他把“天下豪杰”分为两类,一类是“能把笔为文”的士子,靠着科举考试而“屈折”以达到目的。另一类是“乡闾之豪”,虽然其智力超过成千上万人,但仍不能与士人为伍;等到他用智力“自营”时,还要被乡闾憎恶,时时担心触犯法律。陈亮对第一类人颇有轻视之意,而对第二类人则充满了惋惜之情,认为“造化之功”所产生的这类人的智力被白白浪费了。
陈亮从历代的选士制度以及宋初以来的科举制度,论证当时科举考试的弊病。他说,宋朝“承唐之余烈”,所以“取士一以科举”。宋太祖时,还是想“听有司之行其意,而严赏罚以临之”,但后来仍然“一付于法”。此后还担心科举制度不够严密,所以“二百年之间,于今为尤密”。“才智之士,老死于山林”,虽然没有机会和途径报效社会和国家,但他们“不敢以为有司之不公”。他又指出,“士之骫骳烂熟,亦莫甚于今”,这是因为“一切必取于虚文,其势固必至此”。但在国家兴盛时,“名臣公卿”“往往由此而出”,所以人们又误以为“非法之弊,而时之弊也”。最后,陈亮在《问科举之弊》的“策问”中提出,如果科举之“法不可变”,那么“其意亦有当变者乎”?如果定要等到“极弊大坏”后再来改变,这难道是“仁智之用心”?否则,“士之骫骳烂熟”,“其将何道以起之乎”[17]?在另一篇《问武举》的策问中,陈亮指出了武举的弊病是“数年以来,武举之程文,武人之威仪进退,武官之议论词气,往往更浮于进士”。武举的程文和武人、武官的言行甚至比进士还要浮华,这很难振作精神为国家雪耻。所以,陈亮提出:“魏、晋、隋、唐议臣之论,其亦有可兼采者乎?”他要求士人们“熟之复之,以为经久之策”[18]。
三、陈亮对八股文雏形的贡献
笔者已在《宋、元的时文——八股文的雏形》[19]和《朱熹对时文——八股文雏形的批判》[20]两文中指出,作为八股文雏形的时文是有宋一代官僚地主阶级的集体创作。当时的文学家、政治家以及无数的士人们,都曾经为这种文章体式的逐步形成作出过或多或少的贡献。没有欧阳修知贡举时大力提倡不受对偶、声韵和典故约束的古散文体,就不会有后来的十段文;没有王安石和宋神宗革新贡举制度,改考经义,以及王安石所撰“经义式”,就不会有后来的十段文;没有吕祖谦的《论作文法》和陈亮、陈傅良、戴溪、冯椅、欧阳起鸣、吴琮等人提出的写“论”方法,就没有后来的十段文。欧阳修、王安石、宋神宗、吕祖谦、陈亮、陈傅良等人在十段文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如此,这是不以他们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他们不可能预料若干年后会形成如此体式的考试文体。
陈亮生活的时代,科举考试主要分为诗赋进士和经义进士两科。诗赋进士第一场和经义进士第二、三场,皆考经义几道。第三场则各考论一道。朝廷规定了各类试卷的答题体式。对于两类进士均要考试的“论”,陈亮从写散文体的角度,探讨做“论”的技巧。他写道:
大凡论不必作好语言,意与理胜则文字自然超众。故大手之文,不为诡异之体而自然宏富,不为险怪之辞而自然典丽,奇寓于纯粹之中,巧藏于和易之内。不善学文者,不求高于理与意,而务求异于文采辞句之间,则亦陋矣。故杜牧之云:“意全胜者,辞愈朴而文愈高;意不胜者,辞愈华而文愈鄙。”昔黄山谷云:“好作奇语,自是文章一病,但当以理为主。”理得而辞顺,文章自然出群拔萃[21]。
这段议论到南宋末年,被魏天应收入《论学绳尺》一书中,成为《诸先辈论行文法》的内容之一。该书是一部指导士人写作“论”的专书,收录了宋室南渡以后省试中选的优秀的“论”,共356篇。林子长在笺解每篇“论”时,按照这时的体式,即顺次为破题、承题(接题)、小讲、缴结(以上四个段落统称“冒头”,又称冒题、冒子)、官题、原题、大讲(讲题)、余意、原经、结尾等逐段分析。陈亮这段议论虽然不像陈傅良等人具体讲述破题和承题等各个段落的写法,只是强调写“论”必须突出理和意,认为将此二者发挥得淋漓尽致,文章自然会出类拔萃,他要求士人“不为诡异之体”,“不为险怪之辞”,不追求文辞的华丽。可以肯定陈亮的这一见解直到今天还是正确的。陈亮的这段议论在当时颇有影响,因为他在生前还被公认为是一位写文章的高手。倪朴在写给陈亮的信中写道:
今之世,以文章名天下、为时辈所推许者,足下一人而已。宜便自励,使道德日定,进为小子后生之矜式[22]。
如实衡量陈亮的文章,倪朴的这番推崇决非无聊的吹捧。因此,陈亮的这篇做“论”法,主观上虽是为了把“论”写得更好,但在客观上对“论”的写作逐步形成固定的体式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不仅如此,陈亮还像王安石著“经义式”那样,撰写了一些科举文章以及有关的重要段落。据记载,至少有“论”四篇和《春秋属辞》三卷等。四篇“论”今存《陈亮集》卷9,分别题为一、《谢安比王导》,二、《王珪确论如何》,三、《扬雄度越诸子》,四、《勉强行道大有功》。此四“论”无一例外都是按照当时规定的程试撰写的。诸如第一,破题均用散行,只写两句或三句,而不用四句对偶。现介绍如下:
善观大臣者,常观诸其国,而不观诸其身。(第一论)
人才之在天下,固乐乎人君之尽其用,而尤乐乎同列之知其心。(第二论)
天下不知其几人也,古今不知其几书也。(第三论)
天下岂有道外之事哉!而人心之危,不可一息而不操也。(第四论)
据叶适记载,从太学实行三舍法以来,“答义者日竞于巧,破题多用四句,相为俪偶”。到孝宗隆兴初年(1163年),有一名举子答《易》义的破题时,用了四句对偶,主考官大加赞赏。但到乾道年间(1165-1173年),另一名主考官想改革四句对偶的弊病,一名举子答题说:“圣人不求其臣之徇己,故其臣无得而议己。”只写两句,于是获得上第。到淳熙初年(1174年),士人们厌恶破题“衬贴纤靡”,颇思更革。一位举子答题又写了四句俪偶,学官不能驳倒,“卒置首选”[23]。由此推断,陈亮的四“论”写在孝宗乾道年间。第二,四“论”的承题和小讲的分段清晰可见。第三,四“论”的官题也相当明显,现摘引如下:
故当时有谢安比王导之论,请因史臣所载而申之。(第一论)
王珪确论如何,于是始有可论者。(第二论)
桓谭称其度越诸子,班固取以赞之,则亦不可不极论其故。(第三论)
汉武帝好大喜功,而董仲舒言之曰:“勉强行道大有功。”可谓责难于君者矣,请试申之。(第四论)
在承题以后,原应空一字,以便进入原题。第四,四“论”的原题,有两“论”用“自昔”或“昔者”两字开头,有“论”用“夫”字,这与《论学绳尺》一书中许多“论”的原题用“尝”字开始是一致的,与元朝人王充耘《书义矜式》所撰有些程文的原题用“尝谓”、“昔者”、“夫”开头也是一脉相承的。第五,四“论”的结尾,有两篇用“故”字开头。如《扬雄度越诸子》的结尾是“故曰天下不可以无此人,亦不可以无此书,而后足以当君子之论”。南宋末年学者王应麟认为这是陈亮的“科举之文,列于古之作者而无愧”[24]。
陈亮的四“论”,是为谁而写的呢?据清朝人宗廷辅在《复应宝时书》中推测,陈亮的《问答》十二道、《谢安比王导》等四“论”、《经书发题》七通、《国子传注》等十策,就是叶适《序》所谓的《陈子课稿》,是“当时私拟程试之作”,与叶适的《永嘉八面锋》“相似”[25]。笔者赞同宗廷辅的推测,认为四“论”确是陈亮私拟的“论”题和答案。南宋时,不少文人写过这类文章,如文学家杨万里替士人们写过十篇“论”,编成《程试论》[26]。这十“论”的体式即所分段落等,与陈亮的四“论”基本相同。
陈亮对《春秋》研究颇深。元朝人刘勋说过:“龙川之学尤深于《春秋》。”[27]所以,陈亮还编写过《春秋属辞》三卷。据叶适记载,该书原属陈亮文集的一部分,是陈亮“仿今世经义破题,乃昔人连珠急就之比,而寄意尤深远”[28]。《春秋属辞》的内容,据王应麟记载的该书十篇经义,尚能窥其大概。如《公会戎于潜,公及戎盟于唐(隐二年、桓二年)》的破题为:“圣人不与戎狄共中国,故中国不与戎狄共礼义。”《齐侯使其弟年来聘(隐七年、桓三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桓十四年)》的破题为:“诸侯以国家为家事,圣人以国事为王事。”《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桓十五年),许叔入于许(桓十五年)》的破题为:“不能大复国于诸侯,则力不足以君国;不能公复国于诸侯,则义不足以有国。”《遂城虎牢(襄二年),戍郑虎牢(襄十年)》的破题为:“公其险于天下,所以大霸者制敌之策;归其险于一国,所以成霸者服叛之功。”等等。这十篇经义中,六篇的破题只写两句,四篇写四句;全部写成偶句。根据前引叶适的记载,这种破题的写法是宋孝宗淳熙初年以后的新文体。王应麟对这些破题评价甚高,认为“其发明经旨简而当”[29]。
宋孝宗淳熙九年(1182年),陈亮又撰《尚书》义的一首破题。他在给朱熹的一封信中写道:
又因书院出《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作义题,亮因为破两句:“圣人不以才难而废天下之大政,亦不以任重而责天下之常才。”秘书以为如何?纸尾及之,以共发五百里之一笑也[30]。
“立太师太傅太保……”一段出自《尚书》。陈亮因为书院出此义题,让学生写作,不免技痒,信手写了破题,并顺便在信中告诉朱熹。朱熹在回信中也曾言及此事,说:
《书》义破题,真张山人所谓“萧相题诗”者,句意俱到,不胜叹服[31]。
对这一破题十分赞赏,表示钦佩。朱熹原来对这种体式的程文持批判态度,尤其是看不起一些士大夫极其注重“冒头”(包括破题)的写法。他说过:“不知时文之弊已极,虽乡举又何尝有好文字脍炙人口?若是要取人才,那里将这几句冒头见得?只得胡说!今时文日趋于弱,日趋于巧小,将士人这些志气都消削得尽。……只看如此秤斤注两,作两句破头,如此是多少衰气。”[32]但对陈亮的《尚书》义破题却推崇备至,评价为“句意俱到”,这说明陈亮的两句破题确实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不仅在形式上按照程式写成对偶的两句,而且在内容上充分表达了“圣人”对人才的态度。
南宋末人方回还认为陈亮的《酌古论》也是科举文章,而且是宋孝宗乾道和淳熙间场屋流行的文体。他说:
或问陈同甫之文何如?予曰:时文之雄也。《酌古论》纵横上下,取士人成败之迹,断以己见,拾《战国策》《史记》之遗语,而传以苏文之体,乾、淳间场屋之所尚也[33]。
总之,陈亮所撰写“论”的方法,以及四篇“论”和《春秋属辞》三卷、《尚书》义的一首破题,甚至《酌古论》等,都是他为当时士子写的科举文章。由于这些文章不仅在形式上符合规定的体式,而且在思想内容上能够恰当地发明经典的义旨,所以受到当时士子和官员们的推崇,成为人们学习的范文。
本文刊载于赵敏、胡国钧主编:《陈亮研究论文集》,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注释
[1]《陈亮集》卷20《又甲辰秋书》。
[2]《陈亮集》卷22《祝文·告祖考文》,《叶适集·水心文集》卷24《陈同甫王道甫墓志铭》。
[3]《陈亮集》卷2《进中兴五论札子》。
[4]《宋会要辑稿》选举21之2;叶绍翁:《四朝闻见录》甲集《天子狱》。
[5]《陈亮集》卷1。
[6]吕祖谦:《东莱外集》卷6《尺牍·与陈同父》。
[7]《陈亮集》卷21《书·与周丞相(必大)》。
[8]《陈亮集》卷11《策·廷对》。
[9]楼钥:《攻媿集》卷36《外制·敕赐进士及第陈亮承事郎、签书建康军节度判官厅公事》;《宋史》卷436《陈亮传》;《龙川文集》卷首《建康军节度判官陈亮诰》。
[10]童振福:《陈亮年谱》;《宋史》卷36《光宗纪》。
[11]《宋史》卷436《陈亮传》。
[12]《陈亮集》卷19《书·与吕伯恭正字(祖谦)》之二。
[13]《陈亮集》卷2《中兴论》。
[14]《宋史》卷436《陈亮传》。
[15]《陈亮集》卷1。
[16]《陈亮集》卷26。
[17]《陈亮集》卷13。
[18]《陈亮集》卷14。
[19]载《历史研究》1990年第3期。
[20]载《朱子学刊》第2辑,黄山书社1991年11月版。
[21]《陈亮集》卷16《题跋·书作论法后(意与理胜)》。
[22]倪仆:《倪石陵书·与陈同甫书》。
[23]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50《皇朝文鉴四·说书经义》。
[24]王应麟:《困学纪闻》卷17《评文》。
[25]载《陈亮集·附录三》。
[26]杨万里:《诚斋集》卷90《程试论》。
[27]刘勋:《隐居通议》卷2《龙川学术》。
[28]《叶适集·水心文集》卷29《书龙川集后》。
[29]《困学纪闻》卷6《春秋》。
[30]《陈亮集》卷20《又壬寅夏书》。
[31]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与陈同甫》之二。
[32]《朱子语类》卷109《朱子六·论取士》。
[33]方回:《桐江集》卷3《读陈同甫文集二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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