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25-06-03
45
1月22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祖萼受贿案。对徐祖萼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徐祖萼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低价购房的机会,适时出现在了他面前。
徐祖萼一直自诩为一个很谨慎的人。观其心路历程,在其频繁低价购房的五六年间,心理活动也确实“丰富”。
2013年,组织上曾找过徐祖萼谈话,明确指出其低价购买春江花月小区房产的事情。但徐祖萼并没有如实向组织汇报,也没有按规定程序处理,而是自以为是,找人算了个差价私自“补了点钱了事”,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还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自己已经出售涉事房产。
然而就是这样一桩大事,徐祖萼仍然选择了向组织隐瞒。自2011年以来,徐祖萼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一直没有如实填写自己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情况。2016年,徐祖萼将杭州延龄苑小区一处房产出售后,也没有如实申报。
作为一名有着近40年党龄的老党员,徐祖萼的组织观念竟然淡薄到了如此程度。
事实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就是受贿是众人皆知的常识,但徐祖萼一直心存侥幸,屡次拿房产商给出的各种所谓的“理由”为自己找借口。
“什么尾盘了、什么整幢楼都是一个价了、什么公司领导批过了等等,这些都是房产商为自己买房子而找出的‘台阶’。”直到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徐祖萼才彻底醒悟,“让你感觉没有直接收他们的钱,而真实的目的,是想让你以另一种方式收受好处,这样今后他们办事才方便。”
然而,在一些商人的利益诱惑下,徐祖萼逐渐模糊了对方和自己的角色。
他坦白,当时在低价购买秀水山庄、九龙山庄小区房产时,已经把房产商们当作了朋友,忘记了他们商人的身份。
2006年下半年,徐祖萼利用担任上城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为郑某某在筹建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时注入国有资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还以高价出租房屋、收受卡券等方式先后14次“笑纳”郑某某送上的22.2万余元财物。
当时的徐祖萼已然分不清和商人交往的纪律底线何在。
2011年4月至2015年3月,郑某某以月租金1万元的价格承租了徐祖萼一套位于杭州市佑圣观路的房子。而后来经评估,这套房子在郑某某承租期间的市场月租金应为5500元左右。徐祖萼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出租房屋的方式,非法收受郑某某14.7万元。
在接受记者采访期间,徐祖萼曾多次提及自己没有回答好一个问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没有想清楚他们“为什么给我”这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
“如果不是因为我手中的权力对他们有用,他们怎么可能以这么低的价格卖房给我?”徐祖萼像是问记者,更是在问自己。
然而此时的发问,已然太迟。(浙江省纪委监委颜新文吕玥黄也倩|责任编辑杨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