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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庐现象根源

admin 2024-11-19 47

成立一届业委会难,做业委会主任,可能是中国主任里,最难当的主任。因为这个主任,做的工作,事关小区几千上百户的利益,与开发商为业主争取利益,与物业为业主争取利益,需要协调业主之间的矛盾,维护小区的管理规则。事关小区,全和这主任有关。但是什么原因,让这个主任能为天下第一难的当的主任呢?

一、国家法律保障方面,对业委会没有根本的司法保障,民主制度缺位。

从国家法律保障层面,当前不管是《民法典》还是《物业管理条例》,主要规定是怎么成立业委会,基本上没有涉及业委会履职保障,成立后基本靠业委会成员的个人能力了。业委会是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但有些决议涉及业主利益,涉及物业管理公司利益,开发商利益,没有强力的法律保障,以这权利最小的业委会去执行,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也是很难执行完美。而对业委会个人,在履职过程中,受到各利益相关方冲击的时候,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去提供特别的支持,这也是很多业委会成员,遇事后,辞职了事,最终导致业委会解体。

二、遇事时行政部门不负责,当甩手撑柜。

有小区针对外置凉衣架安装进行过业主大会投票,投票结果是反对安装,但针对已经安装的怎么处理?确没有部门负责,让物业和业委会去执行,都是不合适的。这时行政部门就装看不到,这时好像有条红线,特别是城管部门。小区红线内的基本上不管,这一点还是比较主动的。所以,当业委会决议涉及公共区域管理时,涉及公共的秩序时,公安、城管、消防等行政部门,应该强力介入,将业主大会决议执行到位。

三、事关利益相关者

业委会执行的业主大会决议,或执行日常事务。涉及物业、业主、开发商等的各方面利益。涉及到这些利益相关者利益后,当涉及这些业主利益时,这些相关者只能或明或暗,在背后搞一些小动作,去干扰业委会的工作。我曾遇过杭州某都物业,组织业主中的造反派,以期让业委会解体,以换来能继续留在小区。

四、民主文化缺位

国家在民主文化建设上缺位,在大多数人内心都缺乏对制度和规则的敬畏,民主文化的教育,缺位于我们教育体系中。要形成公共事务票决的社会氛围,尊重自己的一票。如果每个社区公民,都有这种意识,尊重自己的选票,尊守业主大会的决议,小区才能越来越好,各项工作才可以正常开展。不然就会形成晴庐现象,只要不合我意,我就起诉,或投诉。或在群里指责谩骂,或是上业委会成员门上搞点小动作等。这也是小区乱象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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