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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看“枫”景,这里“尤”其好!

admin 2025-02-24 16

近年来,尤溪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围绕“人民法庭提升计划”的目标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路径探索创新,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基层司法能力,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联动枫桥”保稳定

“他让我先搬出来再谈赔偿,到时候赖账怎么办?只要补偿款到位,我们马上搬走。”派出所的调解室里,小李正和某企业代表激烈地争吵。

这是一起涉及民事赔偿的纠纷,派出所民警一时无法处理,便邀请西城法庭派员联合调解。法官到场后,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和民警共同对当事人开展“背靠背”调解。当天,小李便和对方达成协议:在小李退出经营及住宿场所当天,企业兑现补偿款33万元。

这是尤溪法院派出人民法庭与辖区派出所通过“庭所衔接”联动机制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尤溪法院主动融入当地乡镇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建立“庭所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诉源共治、平安共治、信访共治、校园共治、预防共治的“庭所五治”模式,抓早抓小矛盾纠纷化解,落实落细信访风险防控。今年来,共化解民事纠纷93件。

“园区枫桥”解民忧

“谢谢法官为我们讨回了工资。”陈某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喜笑颜开地说道。

陈某等11名农民工被某公司拖欠工资12万余元。后该公司因经济纠纷成为被执行人,厂房、机器设备等财产被法院依法拍卖。陈某等人希望能从拍卖款中偿付被拖欠的工资,但因无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法申请执行,遂一起来到法院寻求帮助。得知情况后,尤溪法院立即启动欠薪一体化解决机制,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之后,尤溪法院又通过红土地劳动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尤溪法院出具了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后经法院执行,农民工们顺利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为打通职工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2022年5月,尤溪法院联合多部门在尤溪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成立“尤溪经济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并在该基地设立红土地劳动法庭,通过组建劳动法庭专业审判团队、派驻特邀调解员等方式推动劳动法庭实质化、实体化运行,打造“源头—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闭环式服务机制,探索“园区枫桥”新样式。

截至目前,依托该机制共化解劳动争议纠纷191件,帮助职工追回劳动报酬、工伤赔偿金等468.16万余元。今年3月,该基地被省总工会、司法厅、人社厅、省高院等部门评为2022年度“园区枫桥”机制建设优秀单位。

“家事枫桥”维权益

“法官跑那么远过来开庭,还为我解决困难,我终于能享受国家的补助了!”年迈的陈某远激动地说。

身患残疾的陈某远因名下有“挂靠子女”而无法按政策享受国家补助,了解情况后,尤溪法院干警考虑到陈某远年迈且出行不便,便前往西城镇湆头村巡回审理该案。陈某远与其养子之间“名存实亡”的收养关系被依法解除后,民政部门和村委会随即开始为陈某远办理后续救助事宜。

近年来,尤溪法院在审理中发现,部分事实困难老人因户籍上有“挂靠子女”但实际未形成抚养、赡养关系,导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无法享受困难救助政策。面对该难题,尤溪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主动靠前一步,联合县民政局出台保护意见,建立涉诉事实特困老人司法保护和救助机制,设立老年人司法服务站,以救助信息有效对接、资源互助共享、救助及时到位的府院联动工作模式,通过司法判决厘清事实困难老人的收养关系,依法兜牢社会救助保障网,相关工作成效获《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

“云上枫桥”促和谐

“法官,我人在外地,没办法到庭参加调解……”被告张某因不能按时出庭,打来电话请求法官调整开庭时间。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通过“云上法庭”解决纠纷。

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邻居李某借款12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因投资失败无力还本付息,李某多次向张某催讨未果,遂到法庭寻求调解。法庭干警第一时间与张某联系,核实情况,确认张某有还款意愿,只是苦于人在外地,无法及时和李某当面协商。林法官便借助“云上法庭”平台,让李某与身在异地的张某开展“云调解”,促成双方隔空“握手言和”。

如今,在三明中院的指导下,尤溪法院还推广应用“异步审理”平台,即在同步庭审模式的基础上,构建“跨境·隔空·错时”的审理方式。法官与原告、被告等诉讼参与人可在规定期限内,自由选择时间,以非同步方式完成法庭各个庭审环节,打破时空界限,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下一步,尤溪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明中院司法融媒体中心出品

作者|于菲虹

供稿|尤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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